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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我們一起學的英文!

你還在GTM?

  那些年,老師在黑板上面無表情地寫著:

學生在講台下面用力且無奈地抄著,這樣的英文課上課場景是不是還蠻熟 悉的!我們從小到大就學英文這件事而言,就好像在聽貝多芬的命運交響曲一 樣:等等等等、等等等等......!

上英文課永遠都是等老師寫完,換學生抄。等學生抄完,老師再把文法句型從頭唸一遍,唸完一遍後就告訴你這個句型很重要,要背起來而且明天要考!那你就會看到永遠就只有那幾個同學可以考完笑 嘻嘻,其他絕大部份的同學都是被修理的亮晶晶!這時候老師又會在台上補你 兩槍說:『啊這一題不是講過八百遍了!為什麼還會錯?耳朵是長包皮是不是 啊?還是你們腦袋都是豬腦袋?這麼簡單的題目還會錯?回去叫你們要把句型 背熟都聽不懂是不是?還是連看都沒看?...

此時,你的心中一定是滿腹委屈,心裡暗罵:『啊是怎樣啦?!又不是沒 看書,看了八百遍還是看不懂啊!句型我也有背啊,可是又不是考背句型,題目我就是看不懂啊!#$%&*@......』時間一久,不放棄英文才怪!講到這裡就非得跳出來告訴你為什麼了。

在台灣,學者專家將英文學習分成十種方法,而 講到文法教學時,最常用的方法就是:GTM(Grammar-Translation Method)

我們稱之為文法翻譯教學法,又稱「普魯士教學法」(Prussian Method)或 「古典教學法」(Classical Method),盛行於1840-1940年間。這種方法是源自於德國學者為欣賞拉丁文及希臘文之文學作品所衍生之強調閱讀的語言教學 法。而在台灣採用這種方法的老師是使用中文來進行英文教學,他們會逐字逐 句地將生字、片語依序翻譯出來,再要求學生強記單字、片語以及文法的規 則,於是乎用這種教法的老師在從事英文教學時所承受的壓力會最小。

因此,也就造成在台灣使用這種方法的老師不計其數,更是一代傳一代地絕對不改! 也就導致全台灣有超過一半的家長都認為英文是用『背』出來的,至於懂不懂 好像都無所謂了!

其實,不要說學生不懂,有許多老師對於文法也根本是一知半解,好像只要『背起來』就等同於『會了』!

而這裡面有一本是我從念國中 以來就視為聖經的文法書 - 新英文法,這本書是由國內的文法大師 - 柯旗化老師嘔心瀝血之作,也就是GTM教學法的代表作。

相信在台灣有看過這本書的,尤其是對那些四、五、六年級生的爸爸媽媽們,應該是超過半數以上。而現今 在教學現場執行教學工作的英文老師們還是有一堆人持續堅持著信奉這種GTM 的教學模式。但是,根據統計有一半以上的學生在國中就給他放棄英文了,因 為對那些已經放棄英文的學生而言,英文文法就像霹靂布袋戲講的一樣:『滿 天全金條,要拿沒半條!

所以,要拯救你的菜英文,就千萬不要再用GTM模式了!你一定要懂得每 一個單字、句型甚至是文法結構中的原理,那要怎麼辦呢?就讓我來告訴你:

學語言不外乎四個面向:『聽、說、讀、寫』。雖然泛指的是『聽力、口說、 閱讀、寫作』的四個能力,但是在英文的學習裡其實也可以解讀為『懂了、 出問題了、起來沒問題了、得出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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